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正文->

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 09:03 点击:

一、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执行省派监察专员决定,依法对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进行监察监督。

2、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线索及其他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6、对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7、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向有问责权限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8、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

9、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处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宣教、档案管理工作。

1、负责处理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日常事务。

2、负责各种会议、学习培训和其他活动的组织、协调、筹备等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

3、组织起草、修订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起草纪检监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4、负责各种文件的印制、保管、发放,文电信函的收发、登记,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发放工作。

5、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法规、廉洁自律等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6、负责学校纪检监察网站、信息平台等媒体建设,及时更新纪检信息、发布新闻,做好网络宣传工作。

7、负责机关档案、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印章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负责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等方面工作。

1、承办有关问题线索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2、负责对监督检查、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3、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工作,协调推动党风政风建设。

4、参与校内重大事故、重大事件中涉及监督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

5、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资料的整理归档。

7、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案件管理室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信访举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等工作。

1、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负责统一管理反映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提出分办处置意见并督促办理。

3、负责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做好问题线索及案件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审理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并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

6、负责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和复审案件

7、负责案卷归档整理和集中管理工作。

8、负责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 德州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8985810  制作与维护: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