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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须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7:30 点击:

一、学校信访举报联系方式

来信请寄:德州学院纪委案件管理室 邮编:253023

来访请到:德州学院厚德楼719

电话举报:0534-8985865

举报信箱:校内各“德州学院纪委举报箱”

二、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学校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财产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申请。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批评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下列反映事项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学校其他部门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特别提醒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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