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3日下午,学校在厚德楼第七会议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崔新乐主持会议,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党委(校长)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处、社科处、科技处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德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并就《德州学院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办法》征求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完善学校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有效贯通协调巡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宣传、统战等各类监督力量,构建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监督贯通协调的重要意义。要聚焦关键环节,着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要强化信息互通互享,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监督情况,规范问题线索移送,实现监督信息无缝对接。二要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每年共同确定重大联合监督事项,协同开展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合力。三要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共同研判廉政风险,协商提出处置意见。四要促进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加强对各类监督发现问题的综合运用,将其作为政治生态研判、深化整改、系统治理的重要依据,推动以监督促整改、以整改促治理、以治理促发展。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协同发力。要严守纪律规矩,恪守权力边界,严格请示报告,严肃保密要求,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要持续巩固拓展监督贯通协调成果,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吴树星,审核人:于吉鹏)